主頁 | 聯絡我們
服務目標
於幼兒園內為有需要的兒童及家庭提供支援服務,讓兒童得到適當的照顧和訓練。
服務對象
年齡足兩歲至六歲體格健康之幼兒。
服務內容
1. 兼收弱能兒童服務:為輕度弱能兒童提供訓練和照顧。
2. 暫托服務:為那些暫時不能照顧幼兒的人士提供短暫的日間照顧服務。
3. 延展服務:因應一些雙職父母或家庭的特別需要而提供延長時間服務。
*幼兒園提供的學前教育及照顧服務由本會教育部負責。